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 本工程预算经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2850845.15元(其中:预算价11153636.68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36186.53元,规费287514.76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66662.47元,住房公积金16808.37元,工程排污费4043.92元),1273507.18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02806.76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下一篇: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录取通知书邮递服务GXZC2017-J3-13337-GXYL竞争性谈判文件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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