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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讯游客不文明行为将被记档一至两年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5-5-9 9:46:14 人气: 标签:旅游资讯

  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即日施行,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为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工作,提升文明出游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国旅游法》、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暂行办法已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政主管部门并正式施行。根据这一办法,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省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算起。

  根据办法,游客不文明行为指旅游活动中因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公共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活动等而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要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不良影响,必要时向、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

  办法指出,被记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可以向做出记录的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一般由当事人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经审查认为成立的,应当予以纠正。处理期间,不影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提供错误信息,或、损毁、非法使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按有关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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